时间:2010-01-03 21:18:52 作者:周福旭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醉酒驾车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公安部门近期对酒后、醉酒驾车进行专项整治后。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醉酒驾车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司机进行惩处。
重庆、广州国内二起比较有影响的醉酒驾车致多人死亡的案件。有了最后的结论。法院均已肇事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
为了惩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指导意见。醉酒驾车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此提醒广大司机,珍爱生命。酒后不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