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契税退税

时间:2013-11-18 23:04:51  作者:潘宇虹律师  文章分类:房产税费

目前有关契税退税有如下两种:

一、出售售后公房的前后一年内新购住房,可以申请退税,一般情况下所需材料原、复印件有: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合同、发票、原公房户籍证明。2、原使用权转售后公房的合同、发票(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3、新购住房出售合同、发票、契税完税证、产权证。4、纳税人身份证。

    注:买入新房、卖出售后公房发生时间为一年之内,时间为合同签定和开出发票之日。退税以买入新房的所在区为办理点。

二、房屋动拆迁货币化安置后购买房屋,可以申请退税,一般情况下所需材料原、复印件有:1、上海市房屋动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书。2、旧房户口簿。(若无,新房户口簿也可)3、新购住房合同、发票、产权证。4、新购住房契税完税证。5、纳税人身份证。

具体以房屋所在区税务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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