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属性

时间:2013-01-16 16:51:54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过错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属性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张亚军律师

        主张过错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即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直接关联性和相对性。

   第一,直接关联性。代理人认为,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有当过错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最近原因的情况下才需要负赔偿责任。换句话说,过错和损失之间需要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在本案当中,造成原告一方财产损失的最近原因是火灾。而火灾事故的责任业经《火灾事故认定书》作出认定。即:灾害成因为电焊工无证上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起火时发现晚、报警迟,火灾蔓延,损失扩大。这种认定不仅权威,而且又清晰明确。
    除此之外的其他原因则不具有直接关联性。因为直接原因、最近原因必然是客观的和有限的。否则,如果原因可以是主观的、任意的和无限的话,那过错方也将是任意的和无限的。可以包括:HQ商厦这座大楼的规划、设计、承建、管理等等等等方面;甚至,如果任由这种寻找原因的思路继续向外拓展和扩张,那么,一定也可以找出原告自身的原因。比如,原告是如何选择在HQ商厦经营的?选择在HQ商厦经营的推荐人、介绍人是谁?如果当初在火灾之前购买财产保险会怎么样?如果大家都能够提高警惕,在火灾之前或者刚开始冒烟的时候进行排查防范会怎么样?这些所谓的原因,从迷信的或者常俗的角度也许会被提出来,但这些显然都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原因。

   第二,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对性。过错者要为哪一个损害结果负责,或者说,损害责任应当由那一个过错者来承担,这种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同样是过错责任的必要前提。这其实与过错造成损害的直接关联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如民事性质的过错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性质的过错行为要承担行政责任的道理一样,过错行为的性质决定了其责任的性质和责任的范围。就本案而言,即便是上海LFX有限公司曾经向TX金店推荐过装修设计人员(当然,这只是个假设),那上海LFX也只应当为自己的推荐行为负责。那么,推荐行为的责任后果是什么呢?答案只能是——造成TX金店的埋怨、不信任或者反感,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这甚至不能构成TX金店指责上海LFX的理由,因为,TX金店已然必然是民法中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道理,我们可以顺着这个思路再类推一下——即:TX金店的过错和其对应的责任后果又分别是什么呢?过错是:第一,没有预见到自己的店面装修会有火灾发生;第二,没有预见到设计施工人员也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这些过错所对应的责任后果是:第一,装修材料和装修工程费用损失;第二,装修工程延期;第三,要腾出时间和精力来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别的责任了。无论如何,这些问题都不能与上海LFX有限公司扯上什么关系。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张亚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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