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19 23:44:37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离婚后,一方父(母)把很多心血倾注在孩子身上,希望给孩子更好的发展机会,希望把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去读书,但是迫于经济压力,一些父(母)无力承担全部费用,要求另一方母(父)共同承担贵族学校的费用。另一方母(父)对此意见很大,常为孩子抚养问题弄得不可开交。
长沙离婚律师团队谭律师认为离异父母如果不能就孩子上贵族学校高昂费用支出协商一致,一方可能需要调整对子女的教育支出,除非独立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
从法律上讲,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参考子女的实际需求,所谓的“实际”,对于子女抚养费用,一般指子女接受普通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费用,对“贵族学校”的费用是不支持的。因此,若双方对子女就读“贵族学校”高昂的费用不能协商一致,一方可能需要调整对子女的教育思路,除非独立承担,不然则要给孩子更换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