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05 15:42:30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王女士的老公在当地某国企部门工作,前不久,其丈夫因公在一次户外作业中去世,因为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发给她一笔抚恤金和生活补贴费,用来维持她的生活。此时她丈夫与其前妻生的儿子得知消息后,要求对这笔抚恤金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现在这个儿子已参加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请问,他的这种要求合法吗?
长沙离婚律师余宇博士回复王女士咨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继承法》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这是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表现。而抚恤金则是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精神,在工人、职员因公死亡或者因公残疾退职后死亡时,发给由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是国家为使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能得到保障,使之老有所养,幼有所育,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一项福利措施。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你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有工作,经济收入有保障,不具备享受抚恤金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