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能起证据作用

时间:2013-02-26 15:07:39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婚前财产公证能起证据作用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而婚前财产公证能有效防止和解决此类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能起到证据作用。

  当然,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双方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执业机构:长沙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余宇律师 > 余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