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06 15:28:00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湖南交通频道邀请余宇律师点评“防狼”用品热销网络现象
湖南交通频道(长沙市区FM91.8,全省其他地区FM100.3)特邀余宇律师点评“防狼”用品热销网络现象。湖南交通频道2013年3月5日早晨7:30—8:30新闻快报栏目将播出的余宇律师点评的新闻报道。
【新闻回放】
新华网消息,最近一段时间,形形色色的“防狼”用品热销引发争议。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买卖具有警用器械性质的用品当注意,谨防触碰法律禁区惹麻烦。记者注意到,网络商城有各种打着“防狼”旗号的商品。归纳起来有三类:第一类是报警用的,比如一款甲壳虫造型的紧急呼救器,需要时只要轻轻一拉,就能发出超过120分贝的警报声,达到吓跑坏人的目的;第二类是攻击用的,如电棍、防身二阳指棍、喷雾等产品;第三类是强光手电,利用强光给歹徒造成暂时的视力障碍。
针对警用器械性质的用品热卖新闻,湖南交通频道新闻快报栏目邀请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余宇博士对该新闻进行法律点评。
【余宇律师点评新闻】
公安部在1989年就通知要求禁止厂商生产电击、强光的警戒器具,因此现在淘宝网上流行的防狼产品,有的可能属于公安部禁止生产的警戒器具,销售和购买行为都涉嫌违法。另外,在防狼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因为有些产品的威力大,很容易造成他人损伤。即使某些女同志真在“防狼”过程中使用了这些电击、喷雾、强光用具,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了重大伤害,有可能会定性为防卫过当的过失行为。因此消费者一定要谨慎使用这些防狼用品。
另外,我们从淘宝网上可以看到,防狼产品既没有生产厂家,淘宝网上也看不到有资质的销售商家,防狼产品本身就属于三无产品,如果在使用,携带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消费者无法找到能承担责任的厂家和商家,消费者面临承担很高的法律风险。
【余宇律师简介】
余宇律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南交通频道特邀法律点评嘉宾,先后获得教育学博士、法学硕士、教育学硕士等学位,曾任职湖南科技大学、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等工作。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以严谨、细致、负责、高效的工作态度著称,深受法律顾问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好评。
余宇律师联系方式: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东塘大学宾馆写字楼28楼
联系电话:13319569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