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8 10:15:30 作者:余宇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长沙叶女士向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咨询婚姻无效问题。
【长沙叶女士咨询】
您好,余律师。我与老公2012年4月领证,平时他就脾气暴躁,但没想到5月他开始抑郁,6月辞职后每天把自己锁在家里足不出户,跟他说话他当我是空气。他不说话每天只吃几口饭,到11月就骨瘦如柴。我也受他影响情绪极度低落吃不下饭。11月底我在上班时接到家里电话,他被公婆送到精神病院。在医院检查出他患有艾滋病和梅毒。我想我可能被我老公和婆家欺骗了,直到他被检查出病,我才想通为什么我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他都不肯碰我一下。我父母为此焦虑担忧得生病了。我想找他离婚,可是他父母不理睬我,他就装疯卖傻不肯离。我想问问,我能诉讼婚姻无效吗?
【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答疑】
你可以起诉婚姻无效。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形,可以认定婚姻无效。艾滋病就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
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1.严重的遗传性疾病。2.指定的传染病。3.有关的精神病。艾滋病和梅毒属于《传染病防治法》中典型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