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让男方一次行支付抚养费
时间:2013-08-28 10:15:59 作者:余宇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长沙朱女士通过长沙离婚律师热线电话0731-85589195向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咨询子女抚养问题。
【长沙朱女士咨询】
您好,余律师。男方工作不稳定,且不要小孩,能否让男方一次行支付抚养费?
【长沙离婚律师专家余宇博士答疑】
第一,小孩半岁,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第二,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更何况男方工作不稳定。建议让男方定期给比较合适。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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