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宇博士接受湖南交通频道采访就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

时间:2013-08-29 15:38:23  作者:余宇  文章分类:律师风采

   2013年8月16日,长沙市公安局、教育局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六类不予许可校车使用证的情形,并提出校车安全事故将作为违法办学情形定性。长沙市众多媒体对于新学期加强校车管理的规定及其影响都做了报道,余宇博士对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接受湖南交通频道的采访认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预防校车安全事故有非常好的制度保证,通知规定了不予许可校车使用证的六类情况,是有一定的导向性的,今后让专业校车运营公司运营校车服务,会成为长沙市校车服务的发展方向。专业化的服务有利于减少校车安全事故,更有利校车的规范化管理。
   但是规范化的管理,可能会存在很难照顾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原来的学校配备校车,能够按时接送年龄比较小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而通知中强调交通发达的地区不在许可校车使用证,另外校车不能跨区服务等规定,那这些特殊的情形既无法得到学校校车的服务,而小朋友因年龄太小,无法自己乘坐公共交通上学,这样将孩子上学交通问题,踢回给了家长。因此,校车服务的专业化的过程中,校车管理的公共部门和校车运营企业提供服务服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更周全一些。真正让家长摆脱孩子上学交通难的问题。
   另外余宇博士也认为,校车使用证可能将比较集中许可给校车运营企业,相当于政府将校车运营的权利进行了重新分配,如果没有制度保障,有可能会成为滋生权力寻租的土壤。因此校车管理行政部门尽早的完善相关制度。
   
相关新闻报道:http://www.hn.xinhuanet.com/2013-08/28/c_1171247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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