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后,还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吗?

时间:2013-11-12 17:15:25  作者:余宇  文章分类:律师风采

长沙岳麓区马小姐:
  余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再过2年我就可以毕业参加工作了。我们家有四兄弟姐妹,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我是家里的幼女,妈妈在我小时候就生病去世了,是爸爸抚养我们长大。爸爸从小就很疼我,和哥哥姐姐们比起来我更加受宠爱。哥哥姐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只有我一直陪在爸爸身边。2012年6月,爸爸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摔伤了一只腿,爸爸领了赔偿款后用它开了个小超市,希望能够维持我们父女俩的生计。但是操劳过度的爸爸终于熬不住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和仅剩的5万元存款。我知道爸爸生前立有一份遗嘱,其中写明了5万元存款归我所有。他希望我能够顺顺利利的毕业结婚生子,这是他留给我最重要的财富了。但是哥哥姐姐都看不过去了,说爸爸偏心,应当按照每人份额分割遗产。我真的很伤心,平日里从未见哥哥姐姐们有挂念着爸爸,现在爸爸去世了把家里闹翻了天,余律师,我该怎么说服他们?
  
长沙婚姻律师余宇博士:
  小马,爸爸的去世对你的打击应该很大,而哥哥姐姐们又只顾争夺财产,也许这才是亲情中感到最悲哀的地方。小马,你应该相信自己,你是你爸爸最珍贵的宝贝,他之所以将5万元的存款留给你,也是希望你能够好好读完大学,将来能够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你需要振作起来,不要害怕哥哥姐姐们的嘴舌之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你父亲在生前立下遗嘱,把自己的5万元的存款留给你,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遗嘱优先继承,你应该得到5万元的遗产。对你父亲遗留的其他财产,则按照法定继承由你们兄弟姐妹按份平等继承,小马你依然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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