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继子女能同时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吗?

时间:2013-12-03 10:27:50  作者:余宇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罗阳父母很早就离异了,3岁的时候跟随母亲改嫁到杨树根家,和母亲继父共同生活,第二年,罗阳母亲生了弟弟杨建,15岁那年,罗阳生父去世,罗阳继承了父亲所有的财产。2012年,杨树根去世,料理完后事后,杨建提出罗阳已经继承了生父的财产,就不能继承继父的遗产。罗阳感到非常气愤,自己和继父生活了那么多年,为了继父的病自己奔波劳碌,四处求医,现在弟弟说出胡话来,罗阳深感不公。
  
长沙婚姻律师余宇博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由于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上的抚养关系主要表现在:1.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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