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律师】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请求获得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

时间:2013-12-05 10:02:54    文章分类:专家说法

马女士:

   余律师,您好。与成章结婚6年了,最终他却背叛我,把我一个人留在长沙,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常年不回家,后来,我才发现他在外面已经有了女人,还有一个2岁大的女儿,我哭过,吵过,闹过,最后我妥协了,我和他协议离婚了。事后,姐妹们为我打抱不平,她们认为成章有过错在先,理应给我应有的精神补偿,余律师,事实是这样的吗?

长沙婚姻律师余宇博士:

   马女士,你好。您与成先生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请求获得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您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权,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才提出请求的,法院对其赔偿要求是不予支持。

 

执业机构:长沙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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