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男频频殴妻 妻子忍无可忍诉至法院终获离

时间:2014-02-03 21:23:21    文章分类:诉讼离婚

        离异后再度组建的婚姻,本应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无奈却有人硬生生将幸福亲手断送。近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廖玉梅与被告王劲生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廖玉梅与被告王劲生离婚。

  原告廖玉梅是离异后与被告王劲生认识的,双方于2005年8月29日办理结婚登记,王劲生在与她结婚之前也曾离异。两人婚后感情一般,王劲生性格暴躁,经常辱骂及殴打她,毫不顾及她的感受,对她的辱骂和殴打变本加厉,并经常提出离婚威胁她,廖玉梅出于之前失败婚姻的考虑,一直忍让,希望能与王劲生维持这段婚姻。

  2013年8月份,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被告王劲生又一次殴打廖,并提出离婚,廖被殴打致浑身是伤,心灰意冷之下,同意了王的离婚要求,双方于8月20日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王反悔离婚协议,未同意与廖办理离婚登记。8月31日,双方又一次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当天,王劲生将廖玉梅赶出家门,廖只好在其姐姐家居住。第二日,王又反悔协议并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9月5日上午,王劲生两次来到廖玉梅姐姐家将其殴打致伤。原告廖玉梅出于为家庭考虑,一再忍让被告王劲生的辱骂及殴打,王却没一点的悔改,反而是变本加厉,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无奈之下将离婚诉状递交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了解案情认为,原告廖玉梅与被告王劲生再婚后夫妻感情本就一般,加之被告婚后的家暴行为,夫妻感情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法院则鉴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遂依法作出了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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