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时间:2015-06-23 16:31:52  作者:任丁  文章分类:协议离婚

【案情回顾】

王晓燕与李俊于2003年下半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之后成为恋人,2006年3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婚后,王晓燕在与李俊的生活中发现,婚前的交往并没有让自己真正的认识李俊,婚前王晓燕认为李俊身上可以接受的小毛病,在婚后无限扩大,李俊的一些行为有时让王晓燕忍无可忍。家庭矛盾迅速升级,发展到最后,甚至发生半夜王晓燕被李俊锁在门外,不得进屋的事情,两人的感情也在争吵中被消磨殆尽,王晓燕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遂要求离婚,在向法院起诉后,李俊找到王晓燕,希望事情不要闹到法庭上,能否两人在私下里解决。王晓燕同意了李俊的想法,在律师的建议下将案件撤诉,并针对财产问题,制定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两人决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王晓燕提出如果去民政局,他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之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律师告知王晓燕女士,因其两人均为中国内地居民,如果去往民政局需要带的资料和办理的事项有1、当事人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 2、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双方结婚证原件; 3、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 5、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6、提交男女双方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7、填写表格须用黑色钢笔; 8、每对婚姻证书收取工本费9元。

另外温馨提示:很多地方民政局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五点半(如果夏季则是下午三点至六点) ,其中周五下午为婚姻档案整理时间,一般不对外办公。

(余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作者:任丁)

执业机构:长沙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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