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修”“保修”责任不同

时间:2011-03-17 19:08:32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包修”“保修”责任不同

两协会提醒包修责任国家规定保修责任企业自定 

   法制网讯 记者姚芃 中消协和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3月16日联合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对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警示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要分清“包修”与“保修”的区别。

  据介绍,近年来,家电产品已在城乡家庭中迅速普及,为了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商家不断推出各种内容纷繁的售后维修服务的保证条款或维修服务责任义务承诺。

  上述两协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家电产品“包修”责任由国家特别规定。“包修”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指明是最低限度。“保修”责任是企业自定,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的阐述,要一条一条的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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