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死刑上诉辩护律师

时间:2012-11-17 16:24:3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深圳死刑上诉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团队主办刑事案李律师近期部分案例(欢迎当面咨询李律师)1、孔亚欧故意杀人案,判决无罪。详见《刑事判决书》。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2、杨光荣诈骗案,无罪释放。详见《拘留证》、《释放证明》。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3、李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无罪释放见《逮捕证》、《释放证明》、《解除监视居住通知书》。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4、李沐辉协助组织卖淫——无罪——不起诉释放。见《不起诉决定书》。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5、李兴发敲诈勒索案——无罪——不起诉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近4万元。见《不起诉决定书》、《国家赔偿决定书》。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6、黄海朋故意伤害案——获得轻判。见《检察院量刑建议书》、《刑事判决书》。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7、诈骗巨款案,黄家熙获轻判。见《起诉书》、《刑事判决书》。当面咨询可以查阅。

8,更多刑事案例欢迎亲属来律师事务所当面查阅,也期望当事人请律师到我们团队比较后再作决定。 根据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案件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198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在短期内行使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此后,经过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多次授权,这种做法一直延续下来。但在实践中,这一做法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死刑案件的死刑适用标准不统一等。死刑复核制度亟须改革。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发展的实际,中央决定改革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做法,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2006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以及2010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对于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确保死刑复核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死刑复核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死刑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全国命案发案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上升。在改革中,刑事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死刑复核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完善。修正案全面总结了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办理死刑案件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充分吸纳了近年来死刑复核制度改革的丰富成果,在原有立法规定的基础上,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

深圳死刑上诉辩护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广洲律师 > 丁广洲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