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深医疗纠纷律师

时间:2012-11-30 22:33:18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深圳资深医疗纠纷律师13590119151丁律师,团队多名律师医生出身。在医患纠纷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医院有没有过错,要不要承担责任。医院不愿承认有过错,但愿意给点钱了事。但是患者觉得,如果你给我钱,就证明你有错。医院又说,我给你钱是迫于现在社会各方面压力。“过错”就成为医患双方争执的焦点。那么,可不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把过错责任改成无过错责任,不再把过错作为赔偿前提,这样对医患纠纷的解决能有促进作用吗?

  吴俊:我从事医患纠纷法律事务10多年,感受很多。没有医院或者极少有医院认可自己出现过错。即使医院对于患者进行赔偿时,也只说是给予补偿,并表示医院一方没有责任。没有责任为什么还要给予“补偿”?患方认为医院这种态度及表现没有出于真正解决纠纷的诚意。现在,互不信任成为医患双方出现纠纷后难以达成调解的严重障碍。双方之间的极度不信任,是无法达成任何调解结果的。

  张珊:我做律师二十几年,承办的医患纠纷案件也有几十件,全部都是代理医院一方。我认为医院与患者在医疗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信息量相比较是极不对称的,特别是一些疑难病症涉及的医学专业问题,医生往往给患方解释不通或解释不透彻,一旦患者病情突变或与患者自己理解的诊治结果出入较大,双方极易引发医患纠纷。其实,任何一家医院在与患者出现纠纷时,医院首先还是愿意协商调解解决的,但由于医学知识不对称,有很多案件很难达成和解,使矛盾层层升级,现实中存在着大闹得大钱、小闹得小钱、不闹就没有钱的现象。面对故意闹事的患者或家属,医院其实是很被动的。

  吴俊:患者确实对医疗行业不了解,这很正常。出现纠纷后,不仅要有一个通畅的沟通渠道,同时双方要很真诚地去沟通。医院如果没有任何过错,为什么有那么多医疗问题经过鉴定后确定了医院要负责任呢?医院有可能很冤,但是医院连一点小过错都不愿意承认,怎么进行调解呢?

  李洪奇:把过错责任改成无过错责任,不再把过错作为赔偿前提,这些做法已经在欧美一些国家实行,咱们国家仅在疫苗领域实行了这种做法。现在医患纠纷大规模爆发,恶性事件这么多,原因是医患双方纠结在对民法通则中有关过失责任原则的理解上。追责的因素是什么?就是医患关系,现在病人死了,死亡原因只要证明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关系,而不管医生主观有没有过错,只要有关系,就由保险公司或者基金来赔。这样,大夫也不用回避过错,因为过错有保险公司来赔。

深圳资深医疗纠纷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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