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拆迁律师 房产拆迁律师

时间:2012-12-23 19:42:2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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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专业团队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qq2549081961。在《条例》内容中,针对农民的财产性补偿与安置补偿已被分开处理。除延续以往对农民青苗损失费、征地补偿费等一次性的财产损失补偿之外,《条例》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时一定要出台安置补偿。而据了解,安置补偿可分两种,就业性安置,或者依照城市标准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长期发放生活保障补偿金。如果今后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实施,那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民获得的补偿都将大幅提升。以社保方式来看,农民到达退休年龄之后可以获得每月300至500元的退休金,而未到退休年龄者按月获得的补偿,也将普遍高于当地农村的平均水平。除此之外,针对征地的范围,《条例》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尽管一些学者提出的“按公益性评估来确定是否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方案并未被采纳,但还是尽量体现了公益性的原则。据了解,这部分内容是此次立法的真正难点。因为不可能完全局限在按公益性来划征地范围,还是要充分考虑到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需要。而在征地条目中,除“基础设施能源、教育、政府用地”等传统征地范围外,“城建开发”也被纳入到可征地范围中。“城建开发实际上就包括国土土地征收改革范围里的旧城改造部分内容,这其实是城市化现阶段的重要矛盾。”知情人士称。争议此前,《条例》被视作本届政府任期内必须完成的大事。在年初,温家宝总理曾表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一定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并要求国土资源部在6月底前拿出《条例》草案。从目前进展来看,订法进程在按计划进行。同时,作为对《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完善,依照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整个《条例》的制订思路还是延续着提高征地成本,增加农民补偿及让农民参与城市化改造的方向进行的。针对此次修法的大体内容,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称,尽管立法的修改多有地方成熟的实践,并未有太多突破进展,但立法本身还是可以看作一个进步。但黄小虎认为,征地难题的破解,最终还是需要依靠支持允许集体土地入市流通,城乡建设用地地位等同来解决。但显然,《条例》的制订无法达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对《土地管理法》进行彻底修改。深圳房屋拆迁律师 房产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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