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请找深圳律师

时间:2013-01-03 14:03:03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交通事故请找深圳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深圳最大)交通事故律师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业务范围龙岗,南山,宝安,罗湖,盐田,福田可诉讼后再收费。4 、供养亲属范围:

  (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要求:(1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2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 个月内照发工资;

  2 、从第4 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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