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股权纠纷律师

时间:2013-01-26 15:56:14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深圳福田股权纠纷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深圳最大所之一)团队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qq在线咨询2549081961团队合作、专业分工、资源整合;地址:福田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三层。地铁:莲花北站;公交:公交大厦站、中级法院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

  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

  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

  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

  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注销时间顺序

  10日内 向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会决议 15日内 成立清算组 10日内 通知债权人

  60日内 报纸公告 45日后

  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资产 出具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30日内

  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

深圳福田股权纠纷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广洲律师 > 丁广洲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