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所

时间:2013-04-17 18:20:01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深圳律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专业分工,资源整合。团队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qq2549081961.地址:深圳福田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地铁:莲花北站。公交站台:中级法院站或公交大厦站。

原标题:深圳律师事务所 首设台北分所

晶报讯(记者 吴欣)深圳律师事务所首次在中国台湾设立分所。昨日,全国首个“海峡两岸法律服务共同体”暨广和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签约成立大会在深圳举行,为海峡两岸企业和居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记者了解到,以前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在台湾都是设立的“代表处”、“联络处”,并未真正设立过分所。但随着台商到大陆投资、大陆企业进军台湾,海峡两岸经济来往的日渐密切,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加。此次广和律师事务所和台北大然法律事务所进行签约,台北大然法律事务所正式更名为广和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台湾和深圳两地执业律师将携手为海峡两岸企业和居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在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前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的内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在核查期内(2012 年 1 月 30 日至 2012 年 7 月 30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是否对公司本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构成法律障碍。

本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股权激励方案内幕知情人档案》、《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就相关事项对当事人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本所律师根据本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且本所律师对某事项的认定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对于出具本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说明或其他文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各方所出具的说明、证明、确认或承诺等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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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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