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7 18:21:41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专业分工,资源整合。团队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qq2549081961.地址:深圳福田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地铁:莲花北站。公交站台:中级法院站或公交大厦站。CEPA协议下,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同型联营”的模式运作,但实际效果未如理想。香港立法会今天将讨论香港法律专业在深圳前海发展的角色,律政司提交文件透露,截至2 0 13年1月底,只有6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内地组成联营。
律政司指出,目前香港与内地联营双方只能相对独立地营运,而香港律师行代表处与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以后,会出现排他性现象,导致由其他内地律师事务所转介的业务递减。律政司透露,建议以先行先试原则,允许两地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地区共同设立和经营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
选择香港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
去年8月,香港律政司司长访问深圳,并到前海地区考察,就发展前海法律及仲裁服务的议题与深圳市交换意见。当时律政司三项先行先试的建议包括:(1)容许在前海进行商贸活动的企业选择香港法律作为商贸合同的适用法律,并在争议发生时可到香港仲裁,或容许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务;(2)探索建立香港法律查明机制;(3)容许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型联营。
律政司指出,应尽量容许在前海进行商贸活动的企业(包括内地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在订立商贸合同时,能有更大的空间选择香港法律为合同的适用法律。相信此方式不但能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前海地区吸引外来投资,同时能协助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律政司已就上述建议向有关部委反映,但由于建议涉及较复杂的法律和政策考虑,预期两地需要更多时间商讨。
同时,律政司仍在争取,容许在前海从事商贸活动的企业有更大空间选择以香港作为仲裁地,或容许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的分支机构直接为香港、内地或海外企业在前海提供仲裁服务,而有关仲裁裁决应被视为香港仲裁裁判,可依据相关法律在香港或内地执行。
研究推进合伙型律师事务所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将彻底改变过去三地律师事务所简单、有限的业务合作模式。联营律师事务所由内地、香港、澳门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组成实体,分别派驻律师以实体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律师业务,从根本上解决以往跨境(三地)律师业务必须聘请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办理所带来的多次转介等问题,有助于减少法律服务的环节和成本。
实施新的合作模式后,将催生出一批国内、外专门提供跨境法律服务的职业律师,更加有利于保障境外中国企业的法律权益,为经济市场的国际化发展提供信心,同时也为深圳律师行业走出国门的创造了机会和平台。
正在筹建国际律师学院
据了解,市司法局拟联合市前海管理局、市依法治市办、深圳律师协会出台专项政策和新的管理办法,引导、扶持内地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营造相适宜的法律服务环境。
司法局与前海管理局计划在3年的时间内,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逐步制定完善律师事务所进驻前海的注册登记、职业认证、监管处罚办法,支持深圳市律师协会与清华大学合作筹建国际律师学院,培养适应前海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以前海为依托,推进深圳法律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深圳律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