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盗窃罪辩护律师

时间:2013-06-27 17:18:24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深圳盗窃罪辩护律师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专注刑事案件。团队统一电话13590119151丁广洲律师,qq2549081961.地址:深圳福田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地铁:莲花北站。公交站台:中级法院站或公交大厦站。(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发(1998)3号〕(下简称“规定”)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发。该“规定”确定了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的数额起点标准,并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本地区执行上述三个数额的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经研究,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执行上述三个数额的标准分三类地区、三个档次掌握:

(一)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二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是惠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汕尾等八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一千五百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掌握在一万五千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掌握在九万元以上。

(三)三类地区是河源、云浮、阳江、清远、梅州、韶关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八万元以上。

(四)铁路运输法院办理属地广东的盗窃案件数额标准,参照一类地区的标准掌握。1、侦查阶段
①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第96条)
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③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④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⑤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75条)
2、审查起诉阶段
(1)阅卷权:(第36条) :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会见和通信权(第36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无需批准)
(3)取证权:(第37条)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C、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4)发表意见权(第139条)
(5)申请取保候审权(第39条)
仅有辩护律师有此权利
(6)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75条)
3、审判阶段
(1)阅卷权:(第36条)
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会见和通信权(第36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取证权:(第37条)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C、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4)申请取保候审权(第39条)
仅有辩护律师有此权利
(5)质证权、申请权、辩论权。
(6)非独立的上诉权(第180条)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在提供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时,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六部委规定》第13条)

 深圳盗窃罪辩护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广洲律师 > 丁广洲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