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律师

时间:2013-08-27 21:59:08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浙江高院律师13590119151丁律师转接,本律师团队有律师专注浙江重大复杂案件,人脉丰厚,专业精湛。

律师与法官本是人民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同盟军,曾几何时,却演变为社会上传说的“像雾像雨又像风”。法院过多强调“防火墙”和“隔离带”建设,在两者的互相防范中,“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渐行渐远。近年来,浙江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发挥律师的作用,相约律师共赴“法治之春”,逐步建立起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5年第一次“约会”

2009年春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一行11人前往省律师协会。大法官亲自上门请律师挑毛病,省律协会长章靖忠评价说:“在我记忆中,这样的交流是省律协成立25年来第一次。”

这让律师李根美想起初入行的美好时光:“我是1985年开始做律师的,那时法官与律师关系比较正常。现在却缺乏相互理解,许多法官认为律师就是为了赚钱,而律师又认为,你法官不就是有点权吗。”

她针对律师调查取证难,提议法院通过律师调查令来解决问题,随即得到齐奇回应:“从法院角度说,非常希望辩方和控方平衡,现在辩方明显弱一点。对此,法院肯定要积极推进。”

律师黄廉熙认为,职业共同体的弱化,造成律师、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同,“由于理解不同,官司败诉了,律师很难接受,更难去说服当事人。律师解释不清,就会说是对方搞定法官,这就给人司法不公的印象。”

她由此提议法院将审判手册、案例指导等资料与律师分享,大家就可在法律的认识上达成一致,避免产生误解。一番话引起在座的资深法官们的共鸣……

这25年来的“第一次”,在全省法官和律师间引起强烈反响,纷纷为此良性互动喝彩。“作为律协,我们非常希望有个正式的沟通渠道,让双方能够互动、互通、互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达成职业共同体中的良性关系。”章靖忠的这番话,道出了全省律师的心声。

“今天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下次要请律师到高院去座谈。”随着齐奇许下那个春天的约定,浙江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终于破题。

2010年春天,浙江省法官协会与律协签署《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明确以浙江高院研究室和省律协秘书处,作为具体联系部门,负责日常沟通工作,并建立省法官协会、省律协联席会议、座谈会、专题研讨、意见征询等制度,加强良性互动,进行司法业务研讨交流。同时,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之间特定关系、违规交往以及应当回避情况的报告备案制度,带动两支队伍在公开阳光的渠道下,探索长效良性的交流机制。

《意见》吸纳了不少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此后,浙江律师每月都会收到浙江高院寄送的《浙江审判》、《案例指导》、《审判业务资料》等刊物资料,促进双方统一司法尺度的认知。同时,全省法院探索建立法院调查令制度,重视律师作用,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唐学兵就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换律师系官方控制炒作?

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权利

记者:有媒体报道,在浙江高院重新审判吴英集资诈骗案期间,该案更换了一审、二审期间为吴英辩护的北京律师,改聘金华当地的律师,有人分析称换律师可能系官方意在控制炒作?

答:我院在向吴英代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裁定书时,即告知吴英在重审期间仍有权委托辩护人。吴英本人经数天考虑后,书面向我院提出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委托浙江百畅律师事务所的吴谦律师(女)担任其重审时的辩护人。在我院提讯时,吴英解释其更换律师的原因,系吴谦律师在本案侦查期间曾多次陪同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对具体案情比较熟悉,联系也更方便。吴英更换辩护律师不仅是出自本人意愿,也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我院依法予以保障和尊重。

问:重审吴英没有开庭审理?

答:不需另组成合议庭审理

记者:浙江高院在重新审判吴英集资诈骗案时,没有采用开庭审理,也没有更换合议庭是否合法?

答:我院对吴英集资诈骗案的重审过程,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经对吴英集资诈骗案复核后在裁定书中确认:“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因此,吴英案发回重新审判,不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或审判程序违法的问题,而仅涉及量刑问题。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我院不需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可依法提供书面辩护意见,我院审理后可直接予以改判。

问:处置吴英资产存在违规?

答:被扣资产不足抵诈骗款

记者:有网民提出,传说当地公安机关处置吴英的资产存在违规问题,否则吴英被扣押的房产等资产说不定会足以抵偿3.8亿元的实际诈骗数额,这一说法是否存在相关的事实依据?

答:吴英案发时被扣押的所有资产,连法院未作犯罪认定的另外的欠债2亿多元,都不足以抵偿。更不用说,可抵偿其无法归还的3.8亿元集资诈骗款,有关传说没有事实依据。

浙江高院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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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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