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三版上市律师

时间:2014-03-19 22:20:45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东莞新三版上市律师咨询电话13590119151丁律师。团队成功案例多起,欢迎来电咨询。什么是新三板?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上市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相比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1、最近2年连续盈利,
2、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3、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4、新三板挂牌门槛低,审核制度为“备案制”,挂牌流程简单快捷。
 
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意义:
1、财富增值:原始股东的股票可以在市场上以较高的价格流通,实现资产的增值。
2、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3、便利融资: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资扩股,完成企业融资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6、宣传效应:树立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7、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新三板的设立
三板,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以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证券公司为核心,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目前,在三板挂牌的公司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即老三板,2001年6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代办股份转让工作正式启动,2002年7月16日第一家股份转让公司挂牌。

东莞新三版上市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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