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又与他人同居 同居双方因重婚罪双双获刑

时间:2017-04-10 14:46:46  作者:曾艳丽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案情简介:已婚又与他人同居 同居双方因重婚罪双双获刑

2012年2月9日,被告人帅某与受害人伍某举行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于2013年7月12日在淮安市淮阴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15年5月,被告人帅某在未与伍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被告人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5年7月,被告人李某明知被告人帅某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并生育一子。

法院判决: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帅某在有配偶、被告人李某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一、被告人帅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止。)二、被告人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律师观点:重婚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以何种形式提起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呢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包括以下四种形式:(1)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别处登记结婚的;(2)已经登记结婚,又有与他人同居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明知他人登记结婚而与之登记结婚的;(4)明知他人登记结婚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重婚罪既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没有规定告诉才处理,因此应该属于公诉案件。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又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重婚案也可以自诉。  因此您可以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走公诉途径最好,毕竟自己取证很麻烦,如果公安、检察机关不提起公诉,你也可以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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