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02 10:05:46 作者:霍邱律师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申请人:XX,女,1971年生,汉族,户籍地,XX。
申请事项:对“XX”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XX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审理。
在诉讼中,申请人对XX提交的XX司法鉴定中心对“XX”鉴定书内容存有异议,要求对该鉴定书申请重新鉴定。理由如下:
一、XX司法鉴定中心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仅对因果关系对进了鉴定,未对被告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我们认为是不符合鉴定要求和目的的。这样也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事实上,被告在手术中是存在过错的,其对原告左侧输卵管结轧不合格;右侧未结轧,存在重大过错。以上事实,有安徽省立医院病历为证。
二、XX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分析认为“被鉴定人XX右输卵管妊娠为输卵管结扎术远期并发症,即输卵管再能所致”也不符合客观事实,依据不足。
综上,申请人申请重新鉴定,恳请贵院应予准许。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