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解继承纠纷 古稀老人老有所养

时间:2012-11-02 10:20:44  作者:安徽法院网讯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日前,当涂县人民法院太白人民法庭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在法庭的多次调解下,兰某某四兄弟同意给付继母王老太50000元扶养费,并同意其父剩余工资2000余元归继母所有,以彻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一起可能引起信访的案件被成功化解,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结果十分满意,老人随女儿回老家安度晚年。

  王老太已年近八旬,十几年前丧偶后从和县来到当涂某林场,与兰某某四兄弟的父亲结婚,照顾兰某某父亲的生活。2012年7月,兰某某的父亲因病去世,老伴去世前将10000元存单交给王老太。后因家中房屋需要维修,兰某某兄弟四人决定将10000元存单由自己保管而不交给继母王老太,当王老太向他们索要存单时,兰某某兄弟拒绝交还存单。此后,兰某某兄弟取出10000元存款用于安葬父亲。

  王老太认为,10000元存款属于老伴的遗产,应由自己继承,兰某某四兄弟应返还10000元存款。兰某某四兄弟则认为10000元存款是其亲生父母的土地征迁补偿款,与继母王老太无关,该10000元存款已用于父亲丧事支出,不同意返还。王老太不认同兰某某兄弟的说法,在向兰某某兄弟四人催讨无果后,倔强的老人多次到市、县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处理继承纠纷。县信访部门也要求某林场协助处理王老太与继子间的继承纠纷,但纠纷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无奈,王老太怀着最后的希望来到太白人民法庭,一纸诉状将四个继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为其主持公道。

  太白法庭接待王老太的来访后,当即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处理王老太的诉讼。鉴于王老太年龄大,文化低,法庭帮助王老太联系法律援助人员,协助王老太办理起诉手续。办案法官考虑到讼争的10000元存款已从银行取出,该存款的来源及性质不好认定,王老太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10000元存款属于自己老伴的遗产。而双方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继承权以及养老问题矛盾很大,互不妥协,言语冲突十分激烈,强行判决很可能导致亲情失散、并且无法执行。法庭决定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以求案结事了人和,让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法庭审判人员立即与王老太的继子的单位取得联系,并通过其工作单位做四位继子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回想继母照顾其生父的辛苦和不易。要求他们在与老人协商问题时要尊重老人,不要与王老太发生正面冲突,以免矛盾激化,双方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四位被告态度慢慢缓和,认为王老太为其生父操劳十余年应该老有所养,同意向王老太支付扶养费。

  一直觉得老无所依的王老太始终觉得自己亲生子女不在身边,孤立无援的自己才会被四位继子“欺负”,始终不肯对自己提出的无根据的诉求松口。办案法官随即与王老太在南京做生意的亲生女儿取得联系,向其讲述了整个案情,要求王老太女儿来当涂协助其母亲处理纠纷。最后,法庭审判人员将王老太母女及其四个继子通知到法庭当庭调解,在办案法官作了更深入的调解工作之后,双方终于初步形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经调解,王老太与四位继子达成协议,兰某某四兄弟当庭一次性给付继母王老太50000元,其父在某林场的剩余工资2000余元归继母所有。

  王老太拿到四位继子给的抚养费后与他们一一道别,四位继子也感激继母为他们的生父所做的一切,最后王老太决定与女儿一道回老家生活,落叶归根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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