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 查看全文>>
财产保是以交纳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刑事诉讼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因此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 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责任 1.行政责任:罚款(1000——2万); 2.刑事责任(可能涉嫌窝藏罪 包庇罪) 3.民事责任(前提:协助逃匿、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提供;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 查看全文>>
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广东金牌状王刑事律师团队,专注于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罪轻... 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法》第65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查看全文>>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法》第188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