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能否设定抵押权

时间:2013-10-29 12:42:0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蓝锐律师白德营/划拨土地能否设定抵押权?

《担保法》36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物权法》137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143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80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184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无论是95年的担保法还是07年的物权法都规定了划拨方式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我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所以其抵押是完全合法的。

执业机构: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清算 银行保险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白德营律师 > 白德营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