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贝”与“春茧”法律争论系列之六--补偿责任承担 采购人深圳湾体育中心指挥部对外宣称,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改变中标结果,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 查看全文>>
“海之贝”与“春茧”法律争论系列之五--“春茧”中标是否违法? 有人认为,“春茧”是日本的设计,鉴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就不应当让其中标。不过,所有的事实均表明,本次招标为国际邀请招标,而且允许联合体... 查看全文>>
“海之贝”与“春茧”法律争论系列之四 --“海之贝”中标是否程序违法? 至此,我们清楚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那么根据邀请... 查看全文>>
“海之贝”与“春茧”法律争论系列之三--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采购人是谁? 争论之二已经得出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应该为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结论,但采购人是谁? 从媒体新闻报道可以看出,深圳... 查看全文>>
海之贝”与“春茧”法律争论系列之二--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是否政府采购项目 争论之一已提到,无论是按照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均具有可招性。但具有可招性的项目未必都... 查看全文>>
“海之贝”与“春茧”之争法律争论之一--施工设计是否具有可招性有人认为,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项目既不是货物、工程,也不是服务,而是一种创意,创造。因此,这种活动的本质不是竞争,而是创意的征集,本质应该是... 查看全文>>
法律视角中的“海之贝”、“春茧”之争 近日从媒体获悉深圳体育中心项目“海之贝”“春茧”之争,出于专业的敏感,本文试从法律视角对相关事件加以分析,权当抛砖引玉,其中所得启示或许对我们今后招投标事业的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