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祝荣律师文集-第2页

(17篇文章)
·佛山劳动纠纷专业劳动律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 查看全文>>

·佛山劳动纠纷金牌状王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查看全文>>

·佛山劳动仲裁金牌状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 查看全文>>

·佛山工伤律师金牌状王律师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查看全文>>

·佛山劳动纠纷律师金牌状王律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可以不给补偿吗?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一直以来就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违约责任,是对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有的人则... 查看全文>>

·佛山劳动纠纷专业律师提醒坐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查看全文>>

·佛山劳动仲裁律师如何获得民事赔偿后还能否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工伤事故在民法上又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佛山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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