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9-03-13 16:14:55  作者: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分类:生活点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1-7 【大 中 小】

发文单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京劳社保发〔2009〕4号

发布日期:2009-1-7

执行日期:2009-1-1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就调整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的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2%。

  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执业机构:北京佑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上市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行政诉讼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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