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0 22:38:02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广西首例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案今日开庭
本网梧州(广西)10月9日电 记者杜萌 通讯员莫远文 今天上午9时,广西藤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藤县国土资源局诉藤县雅照钛白有限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被告藤县雅照钛白有限公司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
庭审开始后,藤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宣读了民事起诉状,藤县人民检察院宣读了支持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在2004年,被告藤县雅照钛白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取得了藤县濛江镇原为藤县农资公司濛江收购站使用的面积为9481.7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为379268.80元,但没有约定交款期限。签订合同后,原告藤县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但被告在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没有履行交款义务。直至今年5月6日原告向被告发出书面催交通知书,被告仍没有交纳欠款。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藤县检察院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土地出让金379268.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发表了庭审程序意见,对庭审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
法庭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藤县雅照钛白有限公司2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379268.80元给藤县国土资源局,诉讼费6970元由被告承担。
据悉,该案是藤县人民检察院自今年建立督促起诉制度以来首次由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也是广西首例由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
广西民行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起诉受关注 专家称相关法律缺少具体操作规定或成障碍
检察院支持起诉 大有可为还是举步维艰
□新闻延伸
本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