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离婚预防配偶做财产转移

时间:2014-03-17 10:58:1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在有离婚可能的时候,为了预防一方转移财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一旦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单方面处置财产,最好不要将财权交由一人处置。如果一方擅自处理金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方要对 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时,绝不可掉以轻心。

  第二,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因此夫妻可以对大宗存款设个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储蓄种类,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

  第三,无论是在发生离婚纠纷之后还是在没有起诉到法院之前,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沈阳离婚律师-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婚姻法律师总结说,财产转移的形式上,往往有转移存款,变卖房产,车,公司股权变更,隐秘有价证券和古玩等。经常碰到的还有虚构债务。因此出现这种情形的时候应该找专业人士帮助阻止和应对。

执业机构: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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