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时间:2014-03-17 11:01:2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沈阳离婚律师介绍说,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婚后产生的孳息不是共同财产,在日常生活中保存好相应证据,可以减少在离婚时因财产纠纷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案件权威律师鼎晟律师在此建议大家:
  (1)保存好婚前购房的预售(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发展。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购买大宗商品要保留好发票、单据,买房尤为如此。婚前购房的合同及其发票,是证明房产归自己所有的有效凭证,必须妥善保管。若购房的合同及发票丢失,可以到售房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和复印。
  (2)若将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最好将与配偶共同还贷部分存留。婚前房产出售后变成现金,该现金为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总额。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保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售房款资金规范管理。售房后,不论是定金还是首付款或是其他款项,尽量由购买方打入一个账户内,尽量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账户操作,造成资金来源和去向说不清,陷入举证不能的境地。每次存取款,保存好资金存取款凭条。
  (4)买卖交易尽量转账,一般不要采用提现交易。转让的支付方式、资金来源以及汇款人和收汇人信息都可以从银行查处,产生纠纷时容易查清。但若是现金交易,资金来源以及使用资金的性质在产生纠纷时很难说清,容易产生争议。
  (5)产权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若用婚前房产婚后出售的钱款再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即使购房款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因写在双方名下,故房屋产权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自然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便不能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6)贷款尽量用一人名义。对于婚后购房的按揭贷款手续,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夫妻双方作为贷款抵押权人,即便是购房一方有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房款,此手续的办理也难以避免。而共同抵押权人的法律地位,可以推定为出资一方认同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贷款人只为一方,则无法形成上述推定。
执业机构: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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