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时间:2014-03-28 10:30:3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沈阳离婚律师-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说,法院诉讼离婚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沈阳离婚律师-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说,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1)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2)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执业机构: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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