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24 09:37:50 文章分类:法律沙龙
司机停车小便,自己的车辆因遭其他车辆碰撞致死。事后,保险公司以司机不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为由,拒绝理赔。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司机家属11.6万余元。
2007年7月24日,无锡市顺兴运输有限公司的司机陈文华遭遇一起离奇车祸:他在告诉公路应急车道停车小便时,一辆货车因避让其他车辆而撞到他的车上,站在车右前方的陈文化竟然被自己的车撞死,事后,由于车辆已经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陈的家属和顺兴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拒赔。陈的家属与顺兴公司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死者是否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问题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发生意外事故时处在被保险机动车外,符合第三者的条件,据此判决支持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