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19 09:41:16 文章分类:法律沙龙
数人一起玩球,其中一人甲用力踢球,该球落于远处正在为某乙刮胡子的理发师丙手中,致其小刀切伤乙的喉咙。
一说应认踢球的甲有过失,应负责任;一说理发师丙在通常玩球或交通繁忙之处从事理发,应有过失承担责任;还有一说认为受伤者乙咎由自取,理由是明知理发处在危险的地方,仍信赖理发师,最终受伤。
试问:到底应谁负责任及负多大的责任!
注:1、本案例仍为沉法海千年之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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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活动之宗旨:启迪法智,普及法意,廊阔思维,抑或茶余饭后之谈料思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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