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华南虎案、曹贴案灵宝王帅案下网络与法律

时间:2009-07-29 16:33:50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网络因为其低成本、低风险而高效率的优势,正成为人们言论的一种普遍表达方式,它不仅仅在日益影响、改变我们的生活,而且正在影响、改变我们铁定的法律,打乱了法律之内的的游戏规则秩序,破坏了法律的公信力,并最终使法律处于一种摇摆不定的状态,好像土墙头上的一根草,风吹两边倒,虽然这根草有根也有土。下面我就以已经发生的案例来说明这一点。

    案例1、许霆案,2006年4月21日,许霆与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分别取款17.5和1.8万元。事发后,郭主动自首被判一年徒刑;许霆潜逃一年落网,2007年12月一审被判处无期。2008年2月22日,案件重审;3月31日,许霆被判处5年徒刑。4月9日,许霆提起上诉,终审维持原判。

     2、华南虎案,华南虎造假者周正龙一案一审当庭宣判 获刑两年零六个月,周正龙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裁判周正龙一审罪名认定正确,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但缓期三年执行。

    3、曹贴案2009年2月初,山东段磊发帖举报镇委书记郭峰违法违纪,郭峰向当地警方报案。2月25日,警方将段磊刑拘。4月4日,该检察院 “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为由,批准逮捕段磊,并于7月6日对段磊提起公诉。7月17日,曹县人民法院以“涉及隐私”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7月24日凌晨,“曹县帖案”态势突然发生“逆转”———曹县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不宜公诉为由撤回起诉,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曹县公安局则以不宜羁押为由撤销了该案。此时,段磊已被羁押149天。25日下午,曹县有关部门已对公、检办案机关的7名人员进行问责进行处分。

    4、灵宝王帅案2009年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灵宝人王帅在网上发帖,影射当地政府以租赁方式征用土地。20多天后,正在公司上班的王帅被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抓回河南。在王帅被拘留了8天后,警方称证据不足,王帅被取保候审。4月16日下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与网友交流,并坦承执法有错并道歉,王帅并获国家赔偿

    上述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案件经媒体网络披露后,引起全国上下一片声讨后,原定的法律规则和秩序全然发生改变,案件都发生了峰回路转,案件都朝着有利于案件当事人的方向发生逆转,案件当事人都获得了法律的轻处甚至法律还倒过来对他们进行赔偿。

    我们在这里暂且不讨论这种改变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要讨论、要关注的是案件发生直至法律适用时,案件的基本事实均没有发生改变,适用的法律都是同一个法律,司法、执法的机关也都是同一个机关(有的只是有上下级区别),案件的结果却在汹涌的网络面前前后发生巨大的变化、差异;我们要讨论、关注的是这种变化、差异究竟是法治的进步、还是法治的倒退;最后我们还要认真关注的是法律被民意网络所改变、所影响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

    紧跟着,还有三个案件仍然在被网络民意所包围,这个案件后面的法律是否也会被改变、是否也会被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

 

执业机构: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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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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