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07 12:49:37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法制盛邦黄昌赣、刘海玉律师团队服务的
“绿之彩”项目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2015年1月3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东绿之彩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彩”)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绿之彩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288号),【证券代码:832014,证券简称:绿之彩】,标志着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又成功为一服务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绿之彩成立于2003年9月28日。公司主营业务是:主要提供印刷包装服务。产品包括各种包装类彩盒、图书、宣传手册、海报等。主要客户包括普联技术、欧普照明、广州友谊、千金药业、仁和药业、紫鑫药业、徐福记食品等;宣传文化用品印刷的主要客户包括当纳利、南方电网、迪士尼等。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是:主要提供消费品印刷包装和宣传文化用品印刷两大类服务。产品主要为电器、食品、医药、日化、化妆品等消费品包装彩盒和宣传册、手挽袋、精美图书、海报等宣传和文化印刷品。公司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4年底,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
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作为绿之彩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由本所金融证券部黄昌赣合伙人律师、刘海玉律师组成项目服务团队,为绿之彩本次新三板挂牌转让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绿之彩本次挂牌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主办券商:华林证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绿之彩项目的律师团队,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合作,为本次绿之彩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的满意和其他中介结构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