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法人股权益受限该咋办?
时间:2009-06-30 18:40:43 作者:黄昌赣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投资法人股权益受限该咋办?
发布时间: 2007-08-02 11:21 中国证券报
读者来信:
我们是珠三角的中小投资者。1994年,我们投资150万元以公司法人的形式购买了A上市公司的30万股法人股。近年随着A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我们投资的法人股达120多万股。但由于公司的营业执照多年未年检注册,导致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我们投资法人股的权益受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咋办?
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是公民、法人依法对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当时中小投资者以公司名义购买了A上市公司的法人股,由个人投资者实际出资,属于个人投资者隐名投资的性质,其股权依法应归实际出资人享有。
投资者来信提到的问题,关键是公司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未年检注册,导致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进而造成公司法人持有的法人股行使权益受限。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就不能通过签订买卖协议办理公证的形式来转让这部分法人股给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要盘活该法人股,应由公司委托律师设置好法律文件,得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的确认,然后诉讼至法院,通过法院将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的法人股确权过户至实际投资人名下。法院经过审理,将作出民事判决书,待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法院将作出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至证券登记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将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协助执行的法律义务,将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确权过户至实际投资人在证券公司开户的股东卡(股东账户)名下。个人投资者拿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单》后,就算完成了证券过户手续。(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黄昌赣律师/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