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12 10:56:25 作者:法盛宣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黄昌赣律师将000527法人股确权到股东名下
1996年3月28日,广州某公司出资150万元,购买顺德某公司持有的000527法人股。后该法人股经多年的除权,配股、送股、转增股,股份数量不断增多,市值越来越大。
广州某公司属于一家专业的投资公司,当时法人股不能流通,公司不太留意该法人股。由于公司多年未年检注册,导致该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2004年后,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法人股可逐步上市流通。于是,公司股东才想起自己投资的法人股,但此时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无法通过卖出股票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为盘活公司的法人股,公司股东聘请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昌赣 律师作为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来处理公司的法人股事宜。
黄昌赣律师接受案件后,深刻思考,很快找到了解决该问题的方案。经黄昌赣 律师精心设计好法律文件,后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将公司法人股确权过户到股东名下的诉讼请求。
公司的法人股确权过户得到了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确认,此时公司股东看着自己证券账户内实实在在的股票,心里真是乐了!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黄昌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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