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12 10:55:39 作者:法盛宣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黄昌赣律师将600885法人股确权到个人名下
1999年6月18日,广东珠三角地区某公司高管李某参与某拍卖行举行的竞拍某公司持有的法人股,当时以公司的名义参与竞拍。经报价、竞价,李某最后拍得35万法人股,该法人股登记在李某所任职的公司名下。
最近,随着股市的复苏走强,李某想把自己竞拍的法人股变现。经咨询,若以公司的名义卖出,将要支付百分之二十多的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承担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李某心想:自己实际出资以单位名义拍卖的东西,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其权益应归自己所有。
经相关人员推荐,得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 黄昌赣 律师专业办理法人股确权至实际出资人名下的案件,黄昌赣律师对该类案件有成功的经验。经现场咨询,李某得知:通过法院依法将法人股确权给实际出资人,自己就是通过合法的程序将法人股过户到自己个人证券账户,自己没有法律上的风险,也不存在偷逃国家税收的问题。且办理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法院的诉讼费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费用)远远要比以公司名义卖出的话需支付的税收要少得多。
后李某将自己的法人股确权案全权委托给 黄昌赣律师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办理。黄昌赣 律师作为案件的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制作法律文件,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最后将李某以公司名义持有的法人股确权过户到李某自己的个人证券账户内。这样,李某就可根据行情,自己随时想卖出自己的股票点击键盘即可实现自己的愿望。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黄昌赣 律师
联系电话:13302296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