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08 13:16:25 作者:杨洋 文章分类:侵权案例
合同的定义——合同法实务运用快捷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实务运用指引】
一、合同的主体范围
1、自然人,指依自然规律而出生和存在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凡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均有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均为可以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
2、法人,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各种类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均可成为签订合同的主体。
3、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如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二、合同的内容范围
合同的本质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某件事或为达到某个目的而做出的一致意思表示,也就是日常生活中俗称的“协议”、“契约”。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的“协议”特指“涉及财产民事关系的协议”,至于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涉及身份关系的问题,虽然也有采取合同(协议)方式处理或体现的,但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只能适用其他相应的专门法律规定,实践当中不少人常常就此问题弄错,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完成于20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