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08 18:50:53 作者:杨洋 文章分类:律师视角
李庄在二审的表现,与其在一审的自我辩护完全形成了两个极端反差。让本来高度关注李庄二审的法律学者、律师、媒体和公众顿时看走了眼!
李庄你被公开逮捕后,新闻媒体就在相继报道你出事,完全系忽悠你的当事人忽悠过了头,让你的当事人有受骗上当的恐惧,转而举报你教唆伪证,破坏正常的司法秩序。你在一审中,充分表现了你作为一个老资格律师所具备的法律辩护能力,让庭审足足进行了16个小时才告结束。一审宣判后,你表示坚决上诉,你的辩护人高、陈律师也憋足了劲、做了最坏的打算,寄希望于到最高法院申诉翻案。而你却在二审承认“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撤回上诉理由、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你还上什么诉啊,一审认罪不就得了,浪费二审的司法资源干嘛,浪费你的辩护人这么多努力干嘛,浪费关注此案的法律同仁的关注干嘛?是不是你身在看守所,还一心要让全国那么多双眼睛被集体忽悠啊!
李庄的极端反差一定让许多的人失望,奇怪吧?冷静下来,实质上并不奇怪,原来的李庄,是一个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现在的李庄,在终审判决下达之前,只不过仍然是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的被告人而以。李庄到底有没有教唆龚钢模作伪证并妨碍司法秩序,在事实的层面,没人比他们两人清楚;在法律的层面,要看检察机关有无充分的、合法的刑事诉讼证据能够证实;已发生的客观事实无法从头再来,我们现在只能以法律事实进行判断,事实意义上的判决结果公不公正,其实也只有李庄本人最清楚。
刑事辩护律师长期性的执业艰难、新律师法所明文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刑辩律师的作用被进一步削弱是目前无法回避的现实。李庄案之所以受到律师界的广泛关注,与当前的司法环境密切相关。李庄由此被推倒风口浪尖,李庄案从一个个案,被放大成刑辩律师的自我捍卫权利的一场保卫战,李庄案已经大大超出了个案本身的范围,已经对我们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提出了质疑!这一切,恐怕是李庄所没有预料到的!
李庄能够承受这样的重任吗?司法制度的改革,在过去,可能必须由下而上;现在,只能由上而下。一位身居要职的立法者这样认为:司法制度的改革,必须建立在现有的基础之上逐步进行,如果是推倒从来,那就是革命,而不是改革了!司法改革不是少数人的事,而是整个国家的大事。所以,李庄不能承受、也承受不起这样的重任。
我们做律师的,只能从现实的角度、为当事人寻求最有利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李庄身为律师,这一点不可谓不明白,只不过现在到了给自己做选择的时候。是坚持不认罪还是选择认罪,最后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最后,李庄选择了认罪。是什么原因让李庄这样选择,肯定有太多的猜测。但此时,李庄只是身陷牢狱的被告人,他必须为自己做利益权衡。对待同样的法律事实,检察机关有检察机关的看法,辩护律师有律师的看法,法院也有法院的看法,这就是目前的现状,规则没有统一,法律认识就不一致。事实是拿给法律进行评价的,如果在法律上认识不一致,一个事实就会演变成几个事实。也许,李庄认为自己和高、陈律师的辩护观点与检察机关、法院的认识不一致,上诉不会有太大的希望,与其上诉被驳回,不如选择认罪,还可争取在量刑处理上得到相对一审有利的结果。高、陈二位律师的无罪辩护看似与李庄的认罪相冲突,但最后却可能成为获得有利结果的有力手段。如果李庄这样做,没必要再去谴责李庄,因为,李庄无法改变现有的司法制度,这样的选择是他的权利,李庄只是一个曾经做过律师的普通人。
期望中央已经出台的19号文能够尽快推动司法制度改革,因为,你我都是围城中的一员!
(完成于2010年2月8日)
杨洋,专业诉讼律师,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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