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增伟律师就谣传"孩子眼角膜被摘"事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

时间:2012-04-28 14:22:42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谣传"孩子眼角膜被摘""平安北京"辟谣

 

2012年03月29日08:23   来源:《新京报》 

 

 

  “丢失的孩子几天后出现……但眼角膜被摘了。”昨天,网上传出该微博后,引发众多网友恐慌。

 

  北京警方称该微博为谣言。“微博辟谣”表示,暂停该用户一个月的微博发布功能。

 

  博主承认“道听途说”

 

  昨天10时,网友“的子”发微博称,“什么世道!什么世道!同事老公的同事的孩子,前几天爷爷奶奶带着出去玩的时候丢了!几天后孩子又出现在小区门口,兜里装了6000块钱,眼睛直愣愣的,一查,眼角膜被摘了……”此事是在“北京发生的”。

 

  该微博一出,即引发6000余网友转发,网友表现出紧张和恐慌。

 

  有网友大呼恐怖,谴责“摘孩子眼角膜”的行为。也有网友认为“同事老公的同事”交待模糊,更有网友表示该微博为谣言。

 

  昨日12时,“的子”的该微博突然被删除。随后,其发微博称:“今早发的微博纯属朋友间道听途说,当时出于一位妈妈的本能,我通过微博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对于给任何人带来的困扰和烦恼,一并致歉。”

 

  网友谴责“造假博主”

 

  昨天,北京警方通过“平安北京”称,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近期110报警服务台未接报此类警情,该网友已承认消息不实并向大家道歉,并自行删除了相关微博文章。警方提醒网友,不要轻信或者传播类似的不实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微博辟谣”称,经与该用户反复沟通,该用户无法提供准确消息来源,且警方也确认无此情况。因此,对该用户进行暂停发布功能1个月的处罚。

 

  在博主道歉、警方辟谣、作出处罚后,仍有网友谴责博主“未经证实就散布谣言”的行为。

 

  “停发1个月的处罚显然过轻。“moonzhouwu”评价。

 

  昨晚,“的子”认证微博已改名,并删除所有已发微博。

 

  解析

 

  “多分析思考,可避免盲目听信”

 

  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主任医师潘志强表示,从医学角度讲,这篇微博的内容是不可信的。

 

  潘志强称,如果人的眼角膜被摘除了,其视网膜,虹膜晶体及玻璃体都会流出来。也就是说,眼角膜没有了,眼球也就没有了。“眼眶就是黑洞洞的,怎么可能‘眼睛直愣愣的"。而且眼球整体摘除,需要至少十天以上的恢复,怎么可能“几天后又出现。”

 

  潘志强建议,网友看到类似微博时,要从科学的角度多思考多分析,不要盲目相信,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说法

 

  严重者将面临行政处罚

 

  “这条谣言,对于很多没有辨识力的网友,将会产生恐慌情绪。”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律师表示,网友发不实消息微博,如产生恶劣的后果,会因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面临行政处罚。

 

  麻增伟介绍,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可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布的虚假信息侵害公民、企业的名誉权、隐私权、商业信誉或其他民事权利的,受害人可依法要求散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执业机构: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资信调查 医疗事故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股份转让 遗产继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麻增伟律师 > 麻增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