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13 17:40:07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审慎地执行党和国家“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注重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强化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了每一起死刑案件的质量。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已走上正轨,步入良性循环,死刑复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办案质量稳定提高,复核工作效率大幅提高。通过办案和对下监督、指导工作,逐步统一了死刑案件证据掌握标准和政策把握标准。
要求——
■对有被害人的案件,依法提出不核准死刑意见时,在审查报告、评议报告中,除要将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阐释清楚外,还必须对附带民事赔偿履行情况、案件的社会影响、所开展的相应工作等善后工作落实的可能性作出专门说明。
■必须高度重视不核准、改判案件的裁判文书说理工作,既要尊重案件事实,也要讲究说理艺术,保证复核裁判在尊重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严格贯彻政策的同时,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所接受、为社会所认同;要进一步做好提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