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如何维护自已的权益

时间:2012-02-21 13:46:10    文章分类:休息休假

郑艳丽律师原创,联系方式:13838273857     自《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单位被作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或被告被仲裁或被诉。很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劳动合同法》怎么都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没有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条文?在劳动案件中,为什么劳动者的请求都被支持了呢,用人单位都是败诉?因此,很多用人单位认为,用人单位不用做任何工作,不用交任何证据,不用请律师,只用等着败诉。其实不然。     《劳动合同法》不仅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它也是保护用人单位的一部法律,只不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特殊关系,用人单位往往占较强的优势,因此,国家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加强劳动者的权利,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例如对于没有签书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就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 在劳动案件中,本人结合所代理的案件,总结了几点,以给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和劳动诉讼案件中支招: 律师支招: 1、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劳动者提出的双倍工资问题。完善用工制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要认为,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想遇事推拖责任,实际上,劳动者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很多,例如,招聘表,同事证言,与单位领导的录音等,再加上劳动仲裁委本身就有一种保护劳动者为中心的思想,一般会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一旦被认定,那么用人单位除了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还要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因此,除非用人单位有本事,一点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都不给劳动者留的信心,除了这种情况,最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即使劳动者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辩护:一、看劳动者提出双倍工资的期间是否已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时效。这可以与提起劳动仲裁的时间相比较,因为我们知道,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如果劳动者超过一年时效提起的劳动仲裁请求,就会被劳动仲裁委予以驳回,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时效问题,那么,劳动仲裁委不会主动去予以审核。到时候倒霉的是用人单位;二、看劳动者提出双倍工资的数额,是否超过了最高年限,也就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以上,那么双倍工资最长支付时间为11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不到一年,那么只需支付从第二月开始起支付到补签劳动合同日或解除劳动合同日止的双倍工资;三、“双倍工资”并非是再按劳动者原来工资的标准,再按双倍支付,因为用人单位之前已按正常工资予以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只需再按劳动者原来工资标准支付即可。例如,原来劳动者工资为1000元,用人单位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每月都是正常发放工资,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时,用人单位只需每月支付1000元即可。 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交纳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目前用人单位最为头疼的问题,数目太大,不交,劳动者投诉,到时被查,不但要补交还要交罚款。如果劳动者对此问题提出了仲裁,各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也不一样,各地区的作法也不一样,像北京对此问题的作法是;如是用人单位没有交纳社会保险是普遍现像,则不予受理,如果是个别员工没交,予以受理。河南郑州这边的劳动仲裁作法也不一样,像中原区劳动仲裁委是予以支持的,但是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对此是不予支持的。对此建议向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处理。而法院的作法一般也是以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为由不予支持。 劳动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劳动者不再提出让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了,都提出了未缴统筹的赔偿。对此也让用人单位头疼不已,实际上,用人单位也不必太吃惊害怕,因为我们仔细看该条文,劳动者提出该赔偿要求,是有诸多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予以着手应对。     除了上述两点以外,劳动者提出工伤赔偿、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拖欠劳动报酬的经济补偿金等很多请求,只要用人单位用心,是可以找出相应的对措的。我这里就不再一一阐述了。     实际上,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是要提供很多证据予证明的,用人单位可以首先从劳动者提出的证据入手予以分化从而提出相应的对措。 世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之分,只要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行事,善于用法,相信,用人单位也可以最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很多问题可以避免发生,可以不必发展到仲裁或法院的。要知道,事前防范要远比到事后补救节省经济及精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本应和平相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依法办事,那么劳动争议案件就不会发生,劳动者会以单位为家,用人单位也会以劳动者为己,共创双方最大的收益! 仅以此文,献给正在被劳动争议困挠的用人单位。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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